管理学告诉我们,组织成员一般只做被考核的事情或者对成就自己有帮助的事情。企业作为社会的最小经营单元正在普及绩效考核体系,那么我们的行政执法机构是否也该引进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规范行政执法体系的行为和业绩呢?欢迎参加讨论,靓出你的观点。